一、专利转让与专利许可的区别有哪些
1、专利转让是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权全部转让(出售)给他人的行为。在专利权转让中,转让专利权的一方为转让方;接受专利权的一方为受让方。一旦发生专利权的转让,转让方就不再对该专利拥有任何权利;受让方即成为该专利的新的所有者,有权行使专利权的所有权利。
2、专利许可是专利权人允许他人在一定区域内、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式使用专利。给予许可的专利权为许可方;接受许可的一方为被许可方。
专利许可的作用之一是通过专利许可,企业可以收回研究开发的投人并取得最大的回报,使专利产生最大的市场价值;另一作用是通过专利许可,科学技术成果得以推广应用,从而促进国家的技术创新,提高国家的科技竞争力。
二、专利许可有哪些种类
1、独占实施许可
独占实施许可是专利许可的方式之一,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对所许可的专利具有独占性实施权,许可方不得再将该项专利的同一实施内容许可给第三方,同时许可方本人也不能在上述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
2、排他实施许可
排他实施许可亦称独家许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再许可第三方在上述许可的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但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
3、普通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同时许可方自己仍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并可以继续许可第三方在上述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
4、交叉实施许可
交叉实施许可又称互惠许可、相互许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授予各自专利的实施权,即一方在接受另一方许可的同时或之后,向该另一方授予实施其专利的权利。⑤分许可
分许可又称再许可、从属许可,指原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经许可方的事先同意在一定的条件下将同样的许可内容再转许可给第三方实施。